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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)要求,请还未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备案的纳税人于2016年11月30日前,前往国税局纳税服务厅办理相关备案。
办理流程:
(2) 纳税人财务、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、会计核算办法的情况说明。
(3)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、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(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)。
办理流程:
1、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:
可在网上进行申请办理:
第一步、登录安徽省国税网上办税平台
第二步、进入税务登记模块,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模块进行备案
网上申请后前往当地国税局进行审核,并提交:
(1)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》。(2) 纳税人财务、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、会计核算办法的情况说明。
(3) 财务会计核算软件、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(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)。
2、办理存款账户报告备案:
前往就近国税局办税厅办理,携带:
(1) 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
(2) 税务登记证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(以供查验)
(3) 存款账户报告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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